九游会官网首页进入:别安装!深圳持续严查!曾有人眼睛伤网友:出门都提心吊胆

来源:九游会官网首页进入    发布时间:2026-07-12 00:46:00

九游会游戏官方网站:

  近日,深圳某路段,一男子驾驶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遇路口一辆电动车占道停放。男子途经避让时,

  画面中,占道停放的电动车挤占了其他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空间,其加装的遮阳伞高度刚好与过往骑行者头部、眼睛平齐,极易引发意外。

  一名男子在乡村道路上停放自己摩托车时,不慎被旁边一辆电动车上的遮阳伞伞骨刺中眼部。消防员和医生抵达现场时,男子仰躺在摩托车上,右手捂着眼睛,一根伞骨插在上面,直径大概0.5公分,情况非常危急。消防员剪短伞骨架后,男子被送往医院救治,所幸伞骨架被顺利取出,只有眼结膜轻微受损。

  一女子骑电瓶车外出,途中与另一辆电瓶车发生碰撞。由于女子的电动车加装了遮阳伞,车子倒下时,遮阳伞发生断裂,导致一根伞骨直接刺入脸部。医生表示:“伞骨插到脸部里面大概有10厘米长。”医院请来消防员先将伞骨剪短,再进行手术,顺利拔除了伞骨,所幸病人的眼球和重要神经血管没有损伤。

  加装遮阳工具的车辆更容易受风雨影响,遇到拐弯、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车身会剧烈摇晃甚至失控,易发生事故。

  安装遮阳伞后,车体面积扩大,车身宽度增加,如不慎勾住过往车辆、行人等,往往会人仰车翻,严重危害自己及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若发生紧急意外情况,坚硬的金属支架可能会碰撞或穿刺驾驶人的头部、面部、胸部等关键部位,易引起二次致命伤害。

  遮阳伞的边缘与行人眼睛几乎同高,经过行人时,容易刮伤行人的头部、脸部和眼睛。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 对电瓶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有明确规定:

  ● 《深圳市电瓶车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四条 禁止对销售后的电瓶车实施下列行为:(一)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

  ●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条例》第九条 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和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最新文章